
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画眉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违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情形
(一)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形。例如:画眉、鹩哥、红胁绣眼鸟、红嘴相思鸟、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灰喉鸦雀(俗称黄豆鸟)、棕头鸦雀、棕胸竹鸡、灰胸竹鸡、环颈雉(俗称野鸡、山鸡)等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笼养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属于重点保护或“三有动物”等情形。
(二)非法采伐、毁坏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情形。例如:野生春兰、春剑、蕙兰、大根兰、独蒜兰、杜鹃兰、多花兰、墨兰、建兰、硬叶兜兰、硬叶兰、白花兜兰、小叶兜兰等兰花,金毛狗蕨、红豆杉、南方红豆杉、八角莲等野生植物。
(三)花鸟市场、网络、养殖场(苗圃),鸟友、花友之间或者其他场所、平台擅自买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组织斗鸟比赛或野生动物表演活动等情形。
(四)非法饲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且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行为。
二、反映渠道
可采取来电、来信或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联席办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
1.印江自治县林业局:
0856—6222135
2.印江自治县公安局:
110或0856—5212172
3.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6—6222540
4.印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0856—6222482
(二)来信举报:印江自治县林业局(峨岭街道梵净山路313号),邮编:555200。
(三)当面举报:印江自治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问题线索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其他说明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印江自治县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
打击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