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家用轿车、电动车、自行车成为孩子的“危险玩具”
——关于严禁中小学生违规驾驶、骑行机动车、自行车上下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车辆出行便捷高效,但对于心智尚未成熟、安全意识薄弱的中小学生而言,家用轿车、电动车、自行车绝非玩乐、代步的工具,而是潜藏巨大风险的“危险玩具”。近年来,因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机动车、私自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上下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承受灭顶伤痛,教训深刻、令人痛心。
2026年5月30日,某县某中学生私自拿家用轿车钥匙无证驾驶载同学在城市外环道路行驶,造成2死3伤的“5.30”惨剧;某县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在无大人陪同下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在城区路段行驶,不慎被轿车碾压身亡;某县某学校3名学生共骑一辆城市共享自行车与轿车相撞,造成3人全身多处骨折而被迫休学的惨剧;某县初中生骑电动车撞人致死,监护人被判赔45万余元。
孩子的生命安全关乎家庭幸福、校园安稳、社会和谐,为切实筑牢学生交通安全防线,守护孩子健康平安成长,恳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常态化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与日常监管,全力规避各类交通安全风险。这些案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车、自行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不少学生安全与规则意识淡薄,存在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道、骑行不戴头盔、超员超载等危险行为,极易酿成事故;同时未成年人交通应急经验不足,面对复杂路况和突发状况判断迟缓、处置不当,进一步加重了事故伤害后果。为全面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请您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相关安全教育。
一、严守法规底线,严禁违规驾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请各位家长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绝不向未满法定年龄的孩子提供电动车、自行车、机动车,不默许、不纵容孩子违规骑行、驾驶。对于已满16周岁的学生,也需全面评估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骑行习惯,循序渐进引导,不放任孩子独自骑行代步、肆意上路。
二、严格车辆管控,阻断风险隐患
请各位家长务必妥善保管家中轿车、电动车、自行车及各类车辆钥匙,将车辆钥匙放置在孩子无法随意取用的位置,严禁孩子私自启动、驾驶、骑行车辆。在孩子上下学出行方面,优先选择家长专人接送、步行、正规公共交通等安全稳妥的出行方式,从源头杜绝孩子私自骑行、违规驾车的行为,彻底斩断安全隐患。
三、深化安全教育,紧绷安全之弦
请各位家长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反复叮嘱孩子严守出行规则: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车上下学,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独自骑行自行车往返校园,中小学生严禁驾驶各类机动车上路行驶。家长骑行接送孩子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不超速追逐、不违规竞速。同时,结合真实交通事故案例与孩子坦诚沟通、耐心宣讲,让孩子深刻认识违规出行的巨大危害,从心底敬畏交通法规、珍爱宝贵生命,主动摒弃危险出行行为。
四、强化言传身教,引领文明出行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一言一行都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日常生活中,请各位家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规范自身交通行为,骑行必戴盔、行车守规则、礼让行路人、文明畅通行。用规范的出行举动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引导孩子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让规则意识根植于心、落实于行。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守护孩子出行平安,是家校共同的责任与心愿。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向发力,从严抓实日常监管,做细做实安全教育,点点滴滴筑牢安全屏障,时时刻刻守护孩子出行平安,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