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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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堂履职!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7月21日,贵州省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省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建敏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卡铁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履职,实现涉未案件协同办理与示范引领。法庭教育及公开宣判阶段,县文旅局、市场监管、人社、妇联、团委、县关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及辖区内酒吧、KTV经营者代表到场旁听,一场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沉浸式警示教育在庭审中展开。


招募未成年人有偿陪侍

检方同步启动公益诉讼


2025年6月至8月,被告人罗某、张某某、沈某某、聂某某共同出资经营酒馆。为谋取更大利益,四人突破法律底线,先后招募、雇佣7名未成年人,以底薪叠加酒水销售提成的方式发放报酬,安排上述未成年人在酒馆内提供陪酒、陪玩等有偿陪侍服务又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前往本地多家KTV拓展同类有偿陪侍业务。印江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印江自治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调查。2026年6月,经诉前公告程序印江自治县检察就四被告人刑事犯罪及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刑事追诉与公益保护的无缝衔接。

 

刑民双责同步追究

创新判令行业警示


法院审理认为,有偿陪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罗某等四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名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等场所从事有偿陪侍,严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其行为危害性与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列举的违法活动相当,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同时,该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破坏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四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综合全案判处被告人四被告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判令四被告人立即停止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公开道歉策划、制作并发布四次面向酒吧、KTV等娱乐行业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教育活动,活动方案须报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审批同意。


这一判决将侵权人转化为行业警示教育的亲身参与者,以“行为修复”充实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成为法检两家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领域协同创新的突出亮点。


以案促治多方联动

凝聚合力共护成长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极易成为娱乐场所不法经营行为的侵害对象。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卡铁在庭审中开展法庭教育时指出,酒吧、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是法律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招录的高危场所,任何经营主体都不能为追逐经济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亮剑”,同时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本案中,法检两院从侦查环节便密切沟通、协同发力: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同步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实现刑事证据与公益侵权证据一体化收集;审判阶段,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开展法庭教育,并联合邀请行业主体和监管部门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判决后,公益教育活动方案的审核由法检机关共同把关,形成了“刑事惩戒+公益修复+行业警示+社会预防”的闭环治理链条。

 来源:印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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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田林  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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