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以湘画像
晚清书法家周锜,字以湘,号梦之,印江板溪渠沟村人。生于清道光四年(1824年)四月十八日,卒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享年六十六岁。一生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帝,从戎、为宦数十载。无论身处何境,但有闲暇,便手不释卷,操翰不已,勤奋苦练,终成一代书法大家,誉满两京、名播海内,倍受后世推崇。
以湘被乡里称为“神童”。五岁那年,以湘随父亲自县城归家,行至城北枫香咀恒生客栈处,疲惫至极,便解鞋上榻小憩。刚合眼,忽见一身材伟岸的人飘然而至,此人袒胸露臂,宽嘴短须,暴睛竖眉,额头突出如一只角,形象十分怪异。他指着以湘说:“你怎么在此睡觉?快快起来回家念书!今天我送你兔毫一支,将来你定是造化无限。只是日后高中,不要辜负了我!”此人说完就不见了。以湘一觉醒来,将梦中情景说与父亲听。同栈休息的客人听了甚觉奇怪,纷纷说这是魁星驾临,往后考场定然一路通途。以湘父亲笑道:“要是真应验了,当在此修阁纪念这位神仙呢!”八岁那年,适逢学使到县主考,以湘前往参加童子试。所作文章,深受学使赞赏,被录为秀才。其父周信尊未食前言,于次年春雇请工匠在枫香咀建造塔一座,名曰“文昌宫”。塔既成,以湘撰文作联并书写、镌刻于塔上,以作永久纪念。叙文共448字,记述了建造文昌宫的由来及其所处位置,描写了枫香咀官道险峻和文昌宫四周的绚丽风景,抒发了作者治世之见解和为民造福之情怀。写景抒情,情景交融,构思巧妙、文笔雅丽。其字均为核桃小楷,端庄工整,清秀典雅,稚嫩中透出稳健。这一年以湘才九岁。小小年纪的以湘便以其不凡的才艺闻名乡里,谈论他的人们常常将其比作“桂林一枝、昆山片玉”,盛赞他的人才与文才。以湘后勤学有成,为道光己酉科(1849年)拔贡,咸丰辛亥科(1851年)举人。
以湘取为秀才后、入安化县学。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考取拔贡生,保送进京入国子监深造。后经朝考就任直州通判,旋即分发湖南保甲局,不久便又辞此差。
时适逢捻军起义,以湘奉湖南巡抚骆秉章之令,招募湘兵3000余人,随刘微曙转战湘蜀间。以湘由湘入川、一路解了来凤、开州、万县等数座城池被围之困,又攻克了大竹、温塘井等地。因骁勇善战,屡立战功、被举荐为道员。后因所属部下与驻川中萧军发生摩擦,致萧部死伤多人,被四川巡抚刘霞仙奏劾降为知县。以湘不悦,便乞假省亲,便道回家为母亲祝寿,从此脱离了刘军。 同治四年(1865年)夏间,以湘由川入湘,途经夔州,应湖南提督鲍超聘为军佐,为其主掌文案诸事。以湘随鲍超率“霆军”驰骋沙场,屡建功勋,声名大振。同年12月,鲍超攻克嘉应州,降义军数万。鲍超欲将义军中精壮士兵进行坑埋,以湘引经据典,力陈“古来杀降不吉”之见,竭力劝阻,方使所俘义军免除一死。 事过一年,鲍超上奏朝廷,为以湘表功请赏。清廷即授以湘直隶州使职,赏戴花翎,加授知府衔。同治六年(1867年)正月,鲍超与刘铭传所率淮军在湖北尹隆河夹击捻军而获大胜,以湘因军功以知府补缺,后又以道员职重用,旋即改授湖南盐运使,赏给三品封典,并封赠三代荣禄大夫、一品太夫人。不久传来父亲辞世消息,以湘卸职丁忧,寄居武昌。此时以湘已无心做事,终日徜徉于荆楚大地山川河流间,怠于仕进,而以诗书唱和应酬消遣。加之以湘秉性洒脱挥霍,历经八年便家道中落,境况日窘。后因夫人何氏劝说,方复入京,经好友力荐,得知府衔。光绪四年(1878年)改授广东军火局总办,岁末又被委任新香各海口洋药总办,仍兼管军火事务。
光绪六年(1880年)、以湘因秉公办事,违忤了两广总督张树声讨好洋人之意,被张奏请朝廷贬抑,使其赋闲两载,薪俸丧失,几致断炊。光绪九年(1883年),以湘旧交倪文勤出任广东巡抚,遂提拔以湘任南澳海防同知,直至寿终。
以湘生性傲上,鄙视权贵,不为利倾,不为势屈,表现出一个晚清正直官吏的优良品质。在其任新香各海口洋药总办期间,一次带兵巡海,查获一洋商偷运大宗洋药,洋商便请该国驻广州领事出面交涉,意在索回被缉查之洋药。总督张树声为取悦洋人,欲将所缉洋药悉数发还,并要撤掉参加缉查的官兵的公差。以湘据理以辩,拒不退还,并当众指责张媚外崇洋,巴结外人,有失国体。
以湘受任南澳海防同知次年端午节,有一开往上海的外国商船途经此地海城失事,该岛渔民纷纷搭救,帮助打捞海上漂浮货物。事后船主不但不念拯救之恩,反诬渔民乘危抢掠。以湘严辞斥责船主的负义行为,船主理屈词穷,只得悻悻离去。不料半月后,忽有一着五品冠带,手持闽粤两督公文,自称代表船主的人,前来向周同知报案,要求渔民赔偿船主数万两。来者傲慢恣狂,语意甚骄,立于公堂而不跪。以湘前气未消,今又见一个狐假虎威的奴才来替洋人卖力,不禁勃然大怒,便喝令衙役摘下他的官帽、剥下他的官服,挟持其下跪公堂,以灭他的威风,扫他的奴气。来者仍咆哮不已,以湘将其杖责,囚之于狱中。不久,两督公文又至,不问是非,令即开释被羁押之人,还要渔民悉数赔偿船主,以免生大祸。以湘不齿两督之言行,固不奉行,宁愿弃去官职,也不忍岛民枉赔。来者见以湘矢志不渝,两督之威令不及于彼,已是索赔无望。遂放弃赔索,告官求饶,方得脱身囹圄。渔民感激不尽,纷制牌伞致送,以表谢枕。
少年以湘便显露出不凡的书法才能。在京城滞留期间,治学之余,他便以文会友,以书会友,广结京城书法同道。据传,淳亲王与以湘相识、相交便是缘于书法,以湘经常被邀至亲王府,与亲王及其他书法名流切磋书艺。随着交往传播,以湘的书法在京城渐有名气,上门求字者日渐增多。求字者中不乏文人墨客、达官显贵。
周以湘书法作品
经过多年的征战杀伐和宦途沉浮,以湘更加成熟了。他将对生活的感悟融入了他的书法艺术之中,从而使得他的书法更加老辣和练达,名声也就更加显赫了。
光绪三年(1877年),以湘第二次进京候缺待官。未得新职前,他一边遍访旧交好友,一边以书法应酬度日。忽一日,官内传来圣旨,西宫太后慈禧要召见以湘。次日晨,以湘早早来到午门外候旨。早朝过后,以湘被宜进官面见太后。“写什么好呢?这老佛爷可不是好伺候的。”以湘思忖良久,抓起斗笔,饱蘸香墨,在上好的宣纸上慢慢地运起笔来。过了一会,一个尺半见方的“凤”字便跃然纸上。其字架构匀称,饱满丰润而力见纸背。近臣取米太后观视,太后点了点头。接着以湘又在三张纸上写下“楼”“金”“阙”三个大字,与前一字联起来便成了“凤楼金阙”。凤者,凤凰,鸟王也。如今以湘称太后分宫楼为“凤楼”,实则将太后比作凤凰,“不以燕雀为群”的凤凰,自是艳丽显贵,尊为鸟中之王,太后为“人之王”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一比拟,正中太后下怀,太后虽未审视其余三字,已是三分喜悦了。待到一一端详过后,太后更是喜形于色,“不错,不错”太后连声称赞,令即赏赐。
卅年须发半霜华,为是临池作大家;
这是以湘一首作于中年时代的自题七律。从字里行间,我们可窥见其倾心书法、临池不辍之志。日夕抄习、不断锤炼使得以湘步入书坛并终至成名成家。
以湘书承王、欧、赵诸字意韵,用墨轻盈、干练骨劲。其字六书俱涉、尤以行草、楷书最为见长:行草运笔流畅,神韵飘逸,仙气流溢;而楷书则结构精致,端庄俊丽,清秀娟美。同治癸酉科(1873年)印江举人周西铭(字少渠,为以湘同宗兄弟,二人同在京师候过缺,其字稍逊以湘)评以湘字“深沉处似徐季海,豪迈处似米襄阳,疏宕处似苏子瞻,圆润处似颜鲁公,瘦劲处似柳诚悬。其神味渊永,局度雍容又似赵子昂、董香光。然其根抵则一本二王又加以上下千古之云耳”。 博学诸家而采其长,推陈出新,自成面目,是以湘字一大特点。因此,其字深受同道称许和书法爱好者的喜爱。相传粤中有一女子喜爱书法,每见以湘铺陈书案,辄疑神静观,悉心摹拟,久久不肯离去。以湘见其如此勤奋,于是赠字奖掖。女子感激,特精心制作茉莉帐须一副回赠。 以湘所到之处,求字者盈门,“两湖、两广、闽、浙诸省慕名求字者络绎不绝,时人云:没有周字的人家就算不得书香之第(《周氏族谱》)。不少大家闺秀更是声言:不得周以湘字不嫁人。女儿哭嫁时,不求更多的嫁奁,只愿父亲书字一箱,以作“金不换、无价宝”之永久纪念。以湘其字常出没于典当之所,或于市鬻卖,一副对联须银千两,然虽米珠薪桂,若闻有人出售,即为人争购而去。以湘虽逝去百余年,其影响却为深远,今长沙地方尤有以“以湘”命名的墨庄,专售“以湘笔”“以湘墨”。 由于以湘早年即离家,因此故乡保存其书作不多。纵有幸偶得墨迹者,多视若珍宝,深藏而不轻易外示。今尚见者,仅几帧行草、楷书条幅收藏于县民族陈列馆内。以湘除精于书法之道外,还工诗善画。著有《弃不尽斋》诗稿八卷,只是未能付印即已散佚。画却不轻易作,所见更是凤毛麟角。
光绪己丑年(1889年)十月十五日,以湘卒于广州,被追赠为正二品资政大夫,光绪帝特准旨回籍安葬。时以湘长子汝升已逝,次子汝政,为光绪丙子科(1876年)进士,续官于粤,加封正二品钦授虎门海关总监。光绪帝以其责重,不许乞赐丁忧,乃函命承重孙树伦往扶榇归葬,择穴于老宅右后山,封砌有志。
以湘灵柩自广州搬回印江很是气派。走在灵柩前的“龙亭”里安放着圣旨和玉香炉。每逢经过州县,大小官员都要出城摆设香案,上祭资政大夫英灵, 迎来送往。如在该地停留,所花费用则由该府(州、县)银库支用,灵柩启程还得依等贡献孝仪(银两),府州三千,大县一千,小县八百。府州县所献银两,加上御赐两万两葬金,除去路途用度,到家时也还净余三四万两。一路走走停停,初冬自广州出发,到印江时已是早春时节了。灵柩为八人合抬,双龙杠,此俗与本地“打独龙”迥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