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某媒体记者在参加一个高级别涉密会议过程中,严重缺乏保密常识,不仅在会场上使用无线联网计算机记录会议内容,而且会后将会议材料整理工作交由实习生操作,未提出任何保密要求。该实习生将整理的涉密稿件擅自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同学、朋友,最后被刊登在互联网上,造成严重泄密。
【点评分析】
本案中,该记者在会场上使用无线联网计算机记录会议内容的行为,既违反了保密法关于禁止非法记录国家秘密的规定,又违反了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规定。这一非法记录行为进而导致实习生将整理的涉密稿件擅自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同学、朋友,最后被刊登在互联网上,造成严重泄密。对于这一泄密案件,该记者应负主要责任,并受到相应处分。
【预防建议】
在涉密会议、活动现场,只有会议主办单位安排或批准的专门人员可以作会议记录,进行必要的拍照、录像,其他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对有关涉密内容记录、录音、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