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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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公开庭审一公职人员贪污案





11月24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职人员贪污案件。县生态移民局、民政局、发改局、教育局等28家单位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和材料,证实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占国家财产。公诉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展示了被告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124余万元的事实经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印江自治县老龄办工作期间,采取虚报冒领、截留等手段贪污公款。当庭宣判:梁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梁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更加深刻领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腐败分子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争做法治社会建设的实践者、宣传者和推动者。

据了解,近年来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采取 “以案促廉、庭审警示”的形式,促进党员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印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丽娟



主   编:陈  刚    

副主编:张泽琴

审   校:吴仕林 田勇

编   辑:吴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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